1.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车辆段新建检修库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济南车辆段检修能力补强工程方案的通知》(计技装函〔2022〕143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概预算审查所关于济南车辆段检修能力补强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意见的批复》(概审函[2023]4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改造资金,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因部分包件(01B:风电焊集成地井、02B:空压机、04B:轮对升降装置)发布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一次公告后潜在投标人报名不足,现发布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1)本工程位于于济南火车站西邻,线路自济南站接轨引出,车辆段检修车间位于济南车辆段南侧,经一路路北,纬六路高架桥东侧。
(2)本工程新建综合库、轮轴综合检修库、门卫。
(3)轮轴综合检修库内新设10/0.4kV变电所一座,变电所内设 10kV高压开关柜8面,设置800kVA综合变压器2台。新建变电所电源由西干、机干线接引
(4)对受本工程影响的西干1#至西干2#高压电缆分支箱之间高压电缆进行迁改。
2.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3个包件,具体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专项资格要求
3.1.1 01B:风电焊集成地井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制造商具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投标物资2020年以来国铁集团下属各集团公司的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铁路单位采购合同、铁路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不少于1年的安全运营证明等,原件备查)。
3.1.2 02B:空压机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要求:
1)产品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物资2020年以来国铁集团下属各集团公司的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铁路单位采购合同、铁路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不少于1年的安全运营证明等,原件备查)。
(3)代理商需满足:
1)具有制造商出具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技术服务承诺函;
2)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所有对制造商的要求。
3.1.3 04B:轮对升降装置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具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投标物资应具有2020年以来国铁集团下属各集团公司大机段、基础设施维修基地、车辆段、机务段段级及以上安全运行不少于1年的供货业绩(铁路单位采购合同、铁路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营证明等,原件备查)。
3.2通用资格要求
3.2.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执行铁总信用评价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3)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7)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供应商须为(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月30日08:30至2024年2月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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