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骏源大厦玻璃幕墙安全性鉴定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第一次发布磋商公告后报名家数少于3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第一次采购失败,现进行第二次采购。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骏源大厦玻璃幕墙安全性鉴定项目(第二次)”(采购人项目编号:SYC-2024-0001,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4-10869)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骏源大厦玻璃幕墙安全性鉴定项目(第二次)
2、 采购编号:采购人项目编号:SYC-2024-0001,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4-10869。
3、 项目概述:对骏源大厦的玻璃幕墙进行安全性鉴定,包括:玻璃幕墙主要材料的检测:玻璃面板、型材、结构胶、耐候胶、五金配件等;玻璃幕墙结构和构造检查检测:主体连接、梁柱连接、玻璃装配构造、开启窗、防火构造、防雷构造,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实施要求》。
4、 采购内容:同项目概述。
4.1、 本项目含税总预算为15万元,不划分标包,拟采购1家供应商。
4.2、 合同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并将鉴定、检查报告交付采购人。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5.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应答,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项目应答唯一授权书【注: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5.2、 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注:供应商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供应商不能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1) 曾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最近三年曾有行政处罚记录;
(2) 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 最近三年至今曾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 最近三年在采购人项目中曾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成交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5)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
(6)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5.4、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
5.5、 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单个10万元或以上同类项目业绩经验1个(同类项目业绩指单个建筑幕墙检查鉴定项目业绩)。【注:①须提供能体现合同标的总金额的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 ②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如未体现合同总金额,可提供合同相应的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③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如未体现合同总金额,不能提供发票的,可提供经购买方盖章确认的全部订单或购买方盖章承认的购买总金额,以及银行转账凭证。】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5.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5.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6、 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6.1、 磋商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2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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