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9/21-QT-05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项目3号机组A修金属监督与氧化皮检测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北电路28号
2.2 项目规模:2*66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10日(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9/21-QT-05001 | 3号机组A修金属监督与氧化皮检测 | 对锅炉侧高温联箱、低温联箱、与联箱连接的接管座、锅炉过/再热器连接管,四大管道部位管段及焊缝等开展无损检验、理化检验工作;对汽机侧汽轮机部件、发电机部件、紧固件、大型铸件等高温承压部件开展无损检验、理化检验工作。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号机组A修金属监督与氧化皮检测】
1.投标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方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必须满足下述任一资质条件:(1)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
(2)中国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A级及以上无损检测机构评定证书。
8.业绩要求:投标方需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1项及以上6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或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主要部件金属监督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1-31 14:40到2024-02-07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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