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4/21-QT-015)
一、 招标条件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相关项目2024-2025年燃料接卸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碾北公路1号。
2.2项目规模:2*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2年。
2.4招标范围: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全年生产燃用煤的接卸服务。2024年3月-2026年2月计划卸煤量380万吨,进煤方式为火车进煤。煤车接卸作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卸煤工作。火车煤需人工清底15cm并进行彻底清扫;煤车车门铁丝捆绑;煤沟棚煤疏通清理和大型煤块与冻块的破碎工作;卸煤室、周边区域及轨道两侧杂物积煤的卫生清理;其它服务工作以生产现场实际情况为基本原则,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2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4/21-QT-01501 | 2024-2025年燃料接卸服务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5年燃料接卸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项卸煤服务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依据(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要求投标人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1-31 15:21到2024-02-07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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