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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电常州天宁郑陆镇115.5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2-01 14:00:34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071)

一、   招标条件

江苏华电常州天宁郑陆镇115.5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如甲方内部管理要求需要,本项目甲方签约主体可另行变更为华电集团内其他项目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

2.2 项目规模:直流侧容量为143.283MWp,交流侧容量为115.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项目施工工期:计划开工2024年3月,竣工2024年10月,工期7.5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ZB-07101

江苏华电常州天宁郑陆镇115.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如下所述。

1000

招标范围说明:除①监理②生产车辆购置③项目集团内部投资决策、集团外部核准备案前的各类报审批流程(以已签订前期合同对应事项为准)④发包人的项目管理外,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全部工程的全过程建设和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含高标准农业系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试验、验收、项目协调、工程试运行、移交生产及质保期的全部工作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其中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由招标人自主招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采购结果与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供应商签署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技术规范书)。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华电常州天宁郑陆镇115.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盖章的2020年~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牵头方需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1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个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施工承包项目投运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并网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②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2-01 11:52到2024-02-08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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