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2-4 2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宁市11座污水处理厂及1座提升泵站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编号:hizw20240204001)已由万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311-469006-04-01-161875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万宁市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自筹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万宁市
2.2项目内容及规模:万宁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光伏发电建设,海南万宁市各镇,其中包括万宁市污水处理厂、兴隆旅游度假城污水处理厂、兴隆旅游区2号污水处理厂、和乐镇污水处理厂、山根镇污水处理厂、礼纪镇污水处理厂、三更罗镇污水处理厂、龙滚镇区及山钦湾片区污水处理厂、后安镇污水处理厂、南桥镇污水处理厂、北大镇污水处理厂、万宁市污水处理厂2号中途提升泵站12个厂(站)区进行光伏发电建设。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光伏总装机容量8291.25kWp和120kW直流充电桩13台,其中万宁污水处理厂安装3台充桩,其余10个污水处理厂各安装1台充电桩。。招标控制价37,286,499.65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万宁市11座污水处理厂及1座提升泵站光伏发电项目;标段编号: hizw20240204001001;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37286499.65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出现失信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2月04日 20时00分至2024年02月19日 20时0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万宁市11座污水处理厂及1座提升泵站光伏发电项目):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宁市11座污水处理厂及1座提升泵站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编号:hizw20240204001)已由万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311-469006-04-01-161875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万宁市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自筹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万宁市
2.2项目内容及规模:万宁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光伏发电建设,海南万宁市各镇,其中包括万宁市污水处理厂、兴隆旅游度假城污水处理厂、兴隆旅游区2号污水处理厂、和乐镇污水处理厂、山根镇污水处理厂、礼纪镇污水处理厂、三更罗镇污水处理厂、龙滚镇区及山钦湾片区污水处理厂、后安镇污水处理厂、南桥镇污水处理厂、北大镇污水处理厂、万宁市污水处理厂2号中途提升泵站12个厂(站)区进行光伏发电建设。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光伏总装机容量8291.25kWp和120kW直流充电桩13台,其中万宁污水处理厂安装3台充桩,其余10个污水处理厂各安装1台充电桩。。招标控制价37,286,499.65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万宁市11座污水处理厂及1座提升泵站光伏发电项目;标段编号: hizw20240204001001;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37286499.65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出现失信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2月04日 20时00分至2024年02月19日 20时0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万宁市11座污水处理厂及1座提升泵站光伏发电项目):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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