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9940160

中国移动(雄安)智慧城市科创中心一期外市电引入及实验室配套机电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19 00:51:00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移动(雄安)智慧城市科创中心一期外市电引入及实验室配套机电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移动(雄安)智慧城市科创中心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中国移动(雄安)智慧城市科创中心(启动区XAQD-0021地块)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92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雄安备案【2021】10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中国移动(雄安)智慧城市科创中心一期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 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66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系统集成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系统集成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国移动(雄安)智慧城市科创中心一期外市电引入及实验室配套机电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外市电引入及实验室配套变机电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服务。

(2)招标范围: 采购的内容为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预算含税:4550338.40元。项目管理服务最高含税分项限价:2322958.20元,工程监理服务最高含税分项限价:2227380.20元。

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项目管理咨询;

□前期综合咨询;

□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

√工程监理;

□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

□运营管理;

□其他:

(3)服务期限: 本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或框架上限金额使用完毕之日(以最先到达者为准),超过该期间所下订单无效,单个订单服务期受该条件限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和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二)、业绩最低要求:

无。

(三)、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最低资质要求:

(1)总咨询工程师(兼项目管理负责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或电力专业)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一级建造师(机电),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2023年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本单位社保证明;

(2)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满足以下①-⑤项要求:

①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具有机电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③近2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工程监理业绩(参与或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负责);

④在工程建设领域无不良信用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提供该平台查询截图);

⑤2023年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本单位社保证明,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四)、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

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五)、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咨询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资格条件第5条第(2)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资格条件第6条第L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资格条件第5条第(5)项修改为本条);

aa.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以上u、v、w、x、y、z、aa条与第5条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aa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六)、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其他要求:

(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照片,或应答人所在地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近半年内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照片;如应答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

(2)各应答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我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应答人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处理。

(3)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9 09:00:00 至 2024-03-07 13:59:00 (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下一篇: 暂无
上一篇:

浚县长丰小学学生校服代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版

  • 分享到
温馨提示
• 
建议您通过拨打网站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投标流程,并咨询阅读中国移动(雄安)智慧城市科创中心一期外市电引入及实验室配套机电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内容,谨防上当受骗。如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