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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吐鲁番大河沿站区垃圾清运处置业务外包(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2-21 13:28:1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吐鲁番大河沿站区垃圾清运处置业务外包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Y2024WB--GK051)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房产部现就吐鲁番大河沿站区垃圾清运处置业务外包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1个包件,各包件标的业务外包名称、业务外包服务内容、数量、规格(如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包件1:招标编号: TY2024WB--GK051  

包件名称: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吐鲁番大河沿站区垃圾清运处置业务外包二次项目

序号

业务外包名称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规格型号(如需)

计量单位

数量

单项估算价(元)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吐鲁番大河沿站区垃圾清运处置

吐鲁番大河沿站区:机务车间4座垃圾船、C区6座垃圾船、综合站区3座垃圾船、接触网工区1座垃圾船,合计14座垃圾船。

8吨垃圾压缩车

14船

3065.07元

 

预计150车,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2.投标人营业执照必须是自然人独资注册,经营范围须具有生活垃圾清运、运输相关项目,具备生活垃圾清运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道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并向甲方提供有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照等资质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具备企业合法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够按照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的经营业绩不少于3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且无不良记录。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须提供本公司劳务人员(10人及以上)半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7.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招标

8.需有独立的生产办公室,并提供相应证明。

9.纳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需提供解除证明)。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通过先网上报名,再自行下载本公告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6日18时止。

3.2未在网上报名者,报价无效。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报价文件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如参加开标会议,参会人员的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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