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7/16-QT-152)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煤电项目脱硝催化剂采购(第二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2.2 项目规模:2×10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7/16-QT-15201 | 脱硝催化剂采购 | 脱硝催化剂1432m、催化剂测试块(含支架)152个。 | 10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脱硝催化剂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专项资质:投标人应具有脱硝催化剂全尺寸实验检验检测评估CNAS认可(认可的检测范围应包含脱硝催化剂活性、脱硝效率、氨逃逸率、SO2/SO3转换率、压降、比表面积、主要化学成分、抗压强度、磨损强度等相关参数),并提交CNAS证书及认可范围附表
8.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4台600MW 及以上新建火电机组选择性催化还原 (SCR)蜂窝式脱硝催化剂供货(含epc、pc)投运业绩。
所提供的投运业绩应包含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或首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2)加盖建设或生产单位签章的使用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通过质保期的使用证明,或验收检验报告,或质量保证金结清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2-21 17:00到2024-02-28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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