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 500万以下乡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批)(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山区 500万以下乡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批)(项目名称)已由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房山区 500 万以下乡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批)实施方案的批复(京房山发改(审)[2023]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拟争取增发国债、财政资金支持,建设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大安山乡、佛子庄乡等 14 个乡镇,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共14个乡镇50条乡村公路。
2.2工程投资额:约12976.19万元。
2.3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大安山乡、佛子庄乡等 14 个乡镇。
2.4招标范围:房山区500万元以下水毁14个乡镇50条乡村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的全部内容,包括图纸范围内路基路面工程、路基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安全设施、交通导改等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2021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含起止日)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5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23日起至2024年2月27日每日午9时至16时00分(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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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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