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上社二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供热服务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GCZX(N)202311F179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阳泉市 盂县
受1.采购条件
阳泉市上社二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供热服务,采购人为阳泉市上社二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晋能控股集团山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阳泉上社二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期间供热方式为外购天然气为燃料供热。作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井下抽采的瓦斯气由于浓度过低的原因无法有效利用,长期废弃排空并污染环境。为充分利用矿区内的废弃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环保达标,需要对井下抽采并长期废弃排空的超低浓度瓦斯进行资源化利用,通过技术转化生产蒸汽,满足煤矿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的需求同时有效降低供热成本。
2.2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分一个标段
阳泉上社二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供热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文件、环保政策等要求以及煤矿现场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矿区内排空的低浓度瓦斯,为矿区提供低浓度瓦斯供热改造技术服务。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项目
2.4服务地点:阳泉上社二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矿区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1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瓦斯供热、瓦斯发电等瓦斯或煤层气综合利用类业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2-28 17:30至2024-3-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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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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