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为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两台机组配合金属检测搭架子、打磨等辅助工程(含两台机组脱硫专业脚手架搭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两台机组配合金属检测搭架子、打磨等辅助工程(含两台机组脱硫专业脚手架搭设项目)
2.招标人: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编号:LNZB-ZBT2024-0273
4.招标范围: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两台机组配合金属检测搭架子、打磨等辅助工程(含两台机组脱硫专业脚手架搭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5.计划工期:#一机组开工日期:2024年09月01日,竣工日期:2024年09月22日,#二机组开工日期:2024年04月10日,竣工日期:2024年06月06日,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投标人近3年内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6、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工业类脚手架搭拆业绩(提供已签订的合同);
7、投标人在检修维护中,如需要非本单位资质能够完成的工作,投标人应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的工作分包,分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最终的分包单位需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要明确提出需要分包的项目,以供招标方检查确认;
8、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2月28日08时30分---2024年3月4日16时3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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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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