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6-SB-001)
一、 招标条件
贵州华电桐梓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贵州华电桐梓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超低改造引风机本体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贵州华电桐梓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娄山关镇工农村贵州华电桐梓发电有限公司
2.2 项目规模:2×600MW燃煤发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交货时间:#1机组设备(含公用部分)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前,#2机组设备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为2025年1月30日前。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79/16-SB-00101 | 机组超低改造引风机本体及附属设备采购 | 1、2号机组超低改造引风机本体、油系统、电机、冷却风机、出口挡板、测量装置、保护装置等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机组超低改造引风机本体及附属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较强的6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厂引风机制造及供货能力,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应为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厂供过不少于10台引风机,提供书面证明和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01 11:00到2024-03-08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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