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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银行焦作分行持有的上海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债权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案件外聘代理律师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2024-03-02 20:18:56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原银行焦作分行持有的上海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债权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案件外聘代理律师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原银行焦作分行的委托,就中原银行焦作分行持有的上海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债权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案件外聘代理律师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律师事务所参加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中原银行焦作分行持有的上海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债权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案件外聘代理律师采购项目

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二、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中原银行焦作分行选聘上海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债权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案件代理律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服务期限:拟定代理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可续签合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必要的执业资格,需提供经过年检的执业许可证。

4.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判决书载明日期为准)须代理过至少5件金融行业债权类诉讼案件(最终法院判决胜诉),提供相关案件的判决书。

4.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4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包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单位全称或负责人姓名进行查询)。

投标人(包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姓名进行查询。

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响应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4.5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具有保密义务,若出现泄密情况,投标人应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用等),招标人将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保留向投标人追责的权利(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律师事务所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7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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