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保险选人保 服务送到家”主题宣传活动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险选人保 服务送到家”主题宣传活动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2-06-04F-2024-D-E02217
1. 采购主要内容: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宣传设计、宣传资料印刷、宣传推广、活动小区现场协调、入户推广等宣传服务(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2. 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96万元(含税)项目每场预算:3万元/场(含税) 。
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个月(如遇采购人体制调整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协议,中选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
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2021年1月1日至磋商当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磋商文件时间为: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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