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170)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公司风电机组金属探伤检测项目项目已上级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川井风电分公司、四子王旗协合夏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红泥井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巴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达茂旗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建技中研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中旗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玫瑰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富丽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三胜风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查干补力格苏木夏日风电场、包头市达茂旗明安镇巴音风电场、包头市固阳县红泥井乡红泥井风电场、包头市达茂旗西河乡双水泉风电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日德风光电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嘉合风电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西乌素风电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辉腾风电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库伦风光电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玫瑰营镇玫瑰营风光电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兴和县华电富丽达风电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三胜村华电长春风电场。
2.2 项目规模:新能源公司856台风电机组金属探伤检测,固定单价暂估数量采购。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玫瑰营风电场工期为自合同签订接到采购方通知后60天,富丽达风电场工期为自合同签订接到采购方通知后20天,长春风电场工期为自合同签订接到采购方通知后20天,库伦及辉腾风电场工期为自合同签订接到采购方通知后60天,夏日风电场工期为自合同签订接到采购方通知后10天,嘉合风电场工期为自合同签订接到采购方通知后10天,西乌素风电场工期为自合同签订接到采购方通知后10天,乌日德风电场工期为自合同签订接到采购方通知后40天,红泥井风电场工期为自合同签订接到采购方通知后15天,双水泉风电场工期为自合同签订接到采购方通知后25天,巴音风电场工期为自合同签订接到采购方通知后25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6/16-QT-17001 | 新能源公司风电机组金属探伤检测项目 | 开展巴盟中心144台、呼市中心22台、包头中心292台,辉腾中心174台、玫瑰营中心224台风电机组金属探伤检测工作,共计856台风电机机组主轴、轮毂、螺栓、塔筒焊缝金属探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能源公司风电机组金属探伤检测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ANS)或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8.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应具有至少3项风电机无损探伤检测业绩且风电机组无损探伤检测累计总数大于100台,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05 13:48到2024-03-12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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