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9940160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4-03-06 21:02:36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3-1-034)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燃料公司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2.2 规    模: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2.3 标段划分: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裁决
2.6 招标范围:针对项目现状,为本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项目出具专项分析意见与解决方案,商事仲裁代理、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全程参与仲裁)、证据收集、法律分析论证、案例检索等全过程法律事务代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有效业绩以落款日期为准),代理过海域等自然资源使用权属争议的类似诉讼或商事仲裁业绩至少1项(提供判决书或裁决书或合同文本扫描件至少包括(但不限于)首页、能反映项目范围和内容、签字盖章页等能反映业绩的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及团队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不少于15年的律师执业经验;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至少2人具有5年及以上执业年限)。
(4)其他要求:投标人执业律师总数不低于80人(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的证明或公示截图或执业证书等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14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下一篇: 暂无
上一篇:

浚县长丰小学学生校服代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版

  • 分享到
温馨提示
• 
建议您通过拨打网站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投标流程,并咨询阅读[华能燃料公司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内容,谨防上当受骗。如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