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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东部新城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石塘镇火龙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24-03-12 11:09:03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合肥东部新城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石塘镇火龙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招标人为合肥东部新城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编号:04-14-04A-2024-D-E04298。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50m³/d,新建d400污水管长约1060米,配套附属工程建设等。中标人负责从签订合同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涉及开工准备、施工、安装、试压、通水、验收、试运营等全部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

2.3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合宁公路与石长路交口西南角。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2366978.15元,投标人投标含税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

3.3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资质:

(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经理要求:配备1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项目经理,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承诺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注:提供项目经理相应资格证书并同时提供社保证明(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再发包。

3.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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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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