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中部大数据中心(网安基地)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装修及机电安装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4-10794】,招标人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本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中部大数据中心(网安基地)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装修及机电安装工程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算力中心一层和三层冷冻站、配电室、电池室装修及各系统的采购及安装(不包含空调系统内容);算力中心设备层各系统的采购及安装(不包含空调系统内容);动力中心装修及各系统的采购及安装;室外各系统的采购及安装;动环系统的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项目预估规模:人民币1365.14万元(含税)。
1.4 计划工期:6个月
1.5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合格”的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达到安全文明工地要求;
1.7 中标人数量及份额:中标人数量1名,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2524200.00元,其中小计1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0867500.00元,小计2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6567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行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合法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的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包投标;
2.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
(1)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人员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住建主管部门/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2)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住建主管部门/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3)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为【住建主管部门/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说明:
(1)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2)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不可与其他岗位人员兼任,若出现兼任,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复用,则专职安全员不予认可。
2.5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类项目业绩的合同至少1个;
注:(1)时间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由采购订单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金额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累计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由采购订单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
(3)其他要求:A、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章页);
B、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双方签章页);b. 框架协议相应的采购订单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应关系”指显示框架合同编号或框架合同名称或其他与框架协议有效关联关系的信息。
C、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裁判文书网判决时间为准,裁判文书网查询对象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如有))
(7)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3日17时30分至2024年3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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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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