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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红华农场场部安置区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4-03-14 18:24:04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发布日期: 2024-3-14 17:35: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高县红华农场场部安置区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hizw20240314003)已由临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401-469024-04-05-347465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农垦红华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自筹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高县多文镇红华农场公司场部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设2栋5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的住宅楼,建筑面积4195.94 平方米(其中安置房 4024.94 平方米,设备用房17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 4123.48 平方米)。共计 39 套安置房,物管用房和快递收发室、设备房。本面积为预估面积,最终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工审意见”批复为准;本次建设范围不包含电梯购置安装以及室外配套工程部分“室外配套工程部分为:绿化;道路、广场;室外给水工程;室外雨水工程;室外污水工程;室外供电工程”)。招标控制价8,740,0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0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临高县红华农场场部安置区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hizw20240314003001;控制价:87400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设计范围: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本工程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报告、预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各专项深化设计,以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务等(详见设计任务书)等。 施工范围:项目施工图纸及发包人要求范围内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地基与基础、主体建筑结构、门窗、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强电、弱电、安防弱电、消防、通风、暖通、空调的采购及安装、发电机的采购及安装、室外红线内小市政及红线外市政接驳工程、燃气工程(含燃气工程设计)、供水、雨污排水、供配电、网络、有线电视、光伏设备基础、挡土墙工程等,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备注:本次招标的施工范围不包含电梯购置安装以及室外配套工程部分(室外配套工程部分为:绿化;道路、广场;室外给水工程;室外雨水工程;室外污水工程;室外供电工程)。
2.6质量要求:
标段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或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3月14日 18时00分至2024年03月21日 18时0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临高县红华农场场部安置区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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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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