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天籁新城社区支行监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天籁新城社区支行监控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天籁新城社区支行监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天籁新城社区支行监控采购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预算:12.8万元
工期:60日历天;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监控线路布置、摄像探头安装、监控室布置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本项目预算总金额。
(2)投标人具备省级公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壹级)
3.2生产厂商参加投标的,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如生产厂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或同一品牌的多个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将均被否决。对于工程类项目涉及的物料,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验收管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进货单或发票等证明其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的资料。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7未被列入本行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承诺或声明。
3.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9供应商须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为自有产权的提供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文件,为租赁房屋的提供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10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直接参保人数不少于10人且参保期限至少一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
3.11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供应商须提供承诺或声明。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
3.13供应商须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财务负责人等)与我行员工不存在亲属关系进行预先申明。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15日09:00至2024年04月09日0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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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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