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2023年南联集采新款南航餐盒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3013141)的招标文件变更:
1、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采购内容 | 预估采购数量(单位:个) | 规格及收货标准 | 单价限价(元/含税) | 总价限价(元/含税) | |
1 | 新款小纸餐盒 | 19068270 | 长宽高240*80*50mm,厚度0.3mm-0.4mm,内覆膜防水,外哑光材质。材质为食品级350g白卡纸 | 0.43 | 8199356.1 |
2 | 新款大纸餐盒 | 27166650 | 长宽高240*150*50mm,厚度0.3mm-0.4mm,内覆膜防水,外哑光材质。材质为食品级350g白卡纸 | 0.54 | 14669991 |
合计 | 22869347.1 |
修改为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采购内容 | 预估采购数量(单位:个) | 规格及收货标准 | 单价限价(元/含税) | 总价限价(元/含税) | |
1 | 新款小纸餐盒 | 9534135 | 长宽高240*80*50mm,厚度0.3mm-0.4mm,内覆膜防水,外哑光材质。材质为食品级350g白卡纸 | 0.43 | 4099678.05 |
2 | 新款大纸餐盒 | 13583325 | 长宽高240*150*50mm,厚度0.3mm-0.4mm,内覆膜防水,外哑光材质。材质为食品级350g白卡纸 | 0.54 | 7334995.5 |
合计 | 11434673.55 |
2、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8】日;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9】时【00】分”。
修改为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2】日;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9】时【00】分”。
变更后公告如下: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3年集采新款南航餐盒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集采新款南航餐盒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13141。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采购内容 | 预估采购数量 (单位:个) | 规格及收货标准 | 单价限价 (元/含税) | 总价限价 (元/含税) | |
1 | 新款小纸餐盒 | 9534135 | 长宽高240*80*50mm,厚度0.3mm-0.4mm,内覆膜防水,外哑光材质。材质为食品级350g白卡纸 | 0.43 | 4099678.05 |
2 | 新款大纸餐盒 | 13583325 | 长宽高240*150*50mm,厚度0.3mm-0.4mm,内覆膜防水,外哑光材质。材质为食品级350g白卡纸 | 0.54 | 7334995.5 |
合计 | 11434673.55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
1 | 南航新款纸餐盒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广州总部及各分子公司 |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7日历天交货。 |
1.6.1 详细配送地址如下:
单位名称 | 邮编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收货地址 | |
1 | 广州总部 | 510470 | 韦学猛 | 020-86123270 |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仓库 |
2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110000 | 鲁志军 | 024-89392546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采供部 |
3 |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518128 | 薛均红 梁文杰 | 13699836938 13530099534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兴华路21号第一工业区工业大厦2楼 |
4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 150079 | 高恩鉴 | 13845122261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国际机场南联黑龙江分公司 |
5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116000 | 库管员 | 0411-83883364 | 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3号 |
6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 130504 | 张秀丽 | 0431-88795929 |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十四号与五号路交汇 |
7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451162 | 朱俊霞 | 0371-68518567 |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迎宾大道17号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8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430020 | 籍慧杰 | 027-85818904/18672751349 |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内,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9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410137 | 陈英、瞿素 | 0731-84796258/0731-84796105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黄花机场南航食品大楼 |
10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 570000 | 海口: 李丽英 林晶 三亚: 罗少卡 | 海口:0898-65757147 三亚: 18389845597 | 海口: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兰国际机场中国南方航空基地食品楼仓库 三亚: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国际机场中国南方航空基地货运楼仓库 |
11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746639 | 王小林 | 0756-7782022 13527271323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草堂豪苑生活B区航食厂 |
12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 515558 | 吴东旭 | 18666683566 | 广东省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揭阳潮汕机场云湖路与蝴蝶路交界处航空配餐楼 |
13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 550000 | 欧阳锦沛胡祥桃 | 18798644793 13511900967 | 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洞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指挥部 |
14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830016 | 马春燕 | 0991-3801745 | 新疆乌鲁木齐迎宾路1341号 广州南联航食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15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102609 | 王云贺 | 15321590224 | 北京市大兴国际机场 |
16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 163000 | 沈正秋 张博 | 13614655797 18645298262 |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机场南航综合楼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投标人,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制造厂家,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投标人须提供纸餐盒(纸质餐盒类产品即可,不要求与本项目完全相同)近一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CMA标识),报告需符合《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检测指标。(注意:提供有效的产品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关于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所配送物料的产品检验报告内容的响应材料。)
2.9 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