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8/17-SB-210)
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绿色能源供给示范项目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
2.2 项目规模:储能系统容量64.8MW/259.2MWh。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本标段包含容量64.8MW/259.2MWh的磷酸铁锂电池系统、预制舱/集装箱/电气室内的配套设施(含UPS不间断电源、冷却系统、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材料等),内部设备电缆及通信线缆等,详见技术协议。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8/17-SB-2102 | 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采购 | “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绿色能源供给示范项目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采购 | 10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至少具有电池单体、电池模块、电池簇、电池管理系统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8.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至少包含电池系统)合同业绩不低于3个,累计合同总容量不低于100MWh。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应能反映供货内容、项目容量)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或参数页、签字盖章页】或者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15 20:00到2024-03-22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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