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集宁工务段关于“雨量监测设备维护”
委外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GDLQK-2024-03-01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集宁工务段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集宁工务段关于“雨量监测设备维护”委外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集宁工务段关于“雨量监测设备维护”委外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会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维保单位经营范围具备铁路专用设备及配件的研发及销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报名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须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近三年在铁路企业内有相关维护服务的业绩证明。近三年报价单位或报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5.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报名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7.在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管内有常驻服务人员,雨量计故障能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检修。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99号集宁工务段材料科三楼会议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4年3月22日16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28日08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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