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德核电8、9号机组SEL废液罐手动进水阀改造物项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CGN-202312260002-N1)已通过审批/核准/备案/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8台电动阀、2台电动阀控制柜和相应配套的电缆,货期要求为:首台机组设备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到货,另外一台机组设备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8台电动阀、2台电动阀控制柜和相应配套的电缆,货期要求为:首台机组设备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到货,另外一台机组设备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首台机组设备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到货,另外一台机组设备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 /。
3. 财务要求: 提供2020~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 业绩要求: /。
5.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2)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6. 人员要求:/。
7.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单位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被同时拒绝。
(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1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1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4年03月22日 17时00分;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7时30分
2.获取方法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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