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农调味食品产业园制曲、翻醅出醅、熏醅及淋醋成套设备交付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农调味食品产业园制曲、翻醅出醅、熏醅及淋醋成套设备交付安装项目(招标编号:CZB-0523004-6)的招标人为北京龙门(玉田)生物食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首农调味食品产业园制曲、翻醅出醅、熏醅及淋醋成套设备交付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首农调味食品产业园制曲、翻醅出醅、熏醅及淋醋成套设备交付安装项目。
2.2交货及安装地点: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河北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龙门大道9号,招标人指定具体地点。
2.3交货期限:签订合同生效后,15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首农调味食品产业园制曲、翻醅出醅、熏醅及淋醋成套设备交付安装项目的购置、运输、安装、调试;利旧设备的拆除、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质保及售后服务。
2.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115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1项2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至少包含固态食醋发酵用翻醅设备或淋醋设备或熏醅设备有任意一项及相关配套设备与安装,含自动化控制系统),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3 商业信誉和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企业信用报告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其他关闭、停办、合并、转产状态,(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 接受代理商投标。
3.7投标产品资质要求: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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