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城市文化综合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郑州高新城市文化综合中心项目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郑开管文【2023】1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企业自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及其他融资方式且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北斗之星检测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城市文化综合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招标编号:CJZB2024-026;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拟用地面积69973㎡(合104.95亩),总建筑面积约156001.8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0193.54㎡,地下及半地下建筑面积约15808.26㎡,总计容面积143531.72㎡。主要建设展厅、会议室、设备层(包含车库)、配套餐厅、地下人防工程、设备用房等,以及室外道路、绿化、室外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
2.4建设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以南,创新大道以东;
2.5招标范围:郑州高新城市文化综合中心项目实施阶段全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过程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审计对接等全过程工程造价服务;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结算完成,配合审计工作结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及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及造价管理等的规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过EPC全过程造价实操业务(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合同中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若合同中不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并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的证明;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投资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PPP造价咨询业绩至少一项(提供造价咨询合同);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5.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的相关材料,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该网站上查询到的单位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4.2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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