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磁州”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监理已由磁县行政审批局以磁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数字磁州”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磁审批审字【2023】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和债劵资金外,不足部分县财政视财力状况统筹予以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数字磁州”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监理2.1.2建设地点:磁县和谐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公安局院内。2.1.3建设规模:项目按照“1+1+1+N”体系建设,第一个“1”是基础云数据中心扩容和升级建设、第二个“1”是一个数字金库建设、第三个“1”是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建设、“N”为城市创新应用场景建设(交警一体化治理平台、公安全域感知能力平台、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城乡燃气监管信息平台、智慧水网综合管理平台、城市道桥行业综合监管平台、精准招商平台、企业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智慧园区平台);对县公安局院内设置的综合运营指挥中心和县委、县政府设置的分中心进行装饰装修。2.1.4监理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2.1.5质量要求:合格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通信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3.1.4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于涛;电话:0310-2336699;代理机构:邯郸市诚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晓娜;电话:0310-5900569。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0 00:00至2023-12-2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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