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物业服务外包项目(鸡西、绥化)(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物业服务外包项目(鸡西、绥化)(二次),招标编号:JSZB-2024-11027(2),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招标内容:采购9个地市分公司的物业外包服务,包含办公楼物业服务、安保服务、餐饮服务、驾驶服务。
(1)办公楼物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公场所的保洁、行政服务等;
(2)安保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公场所的安保、消防监控、停车场管理等;
(3)餐饮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员工餐厅的餐饮,提供工作日早、午餐等;
(4)驾驶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公司公务、生产车辆安全驾驶,保障公司及时用车,正常维护、保养、检修等。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1.2项目预估金额:本项目不含税97.02万元,税率6%,含税102.84万元。
预算金额包含人员工资、人员保险、其他费用、管理费用。
序号 | 服务地市 | 服务内容 | 不含税预算(万元) |
1 | 绥化 | 行政服务、保洁服务、安保服务、餐饮服务、驾驶服务 | 52.12 |
2 | 鸡西 | 保洁服务、餐饮服务、驾驶服务 | 44.90 |
合计: | 97.02 |
2.1.3招标范围:各地市分公司物业服务预估规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 地市 | 食堂用餐员工数(人) | 物业服务面积(平方米) | 现使用车辆(台) |
1 | 绥化 | 47 | 2461.13 | 4 |
2 | 鸡西 | 38 | 3173.63 | 4 |
2.2标段划分:本项目采用标段招标,共划分9个标段,本项目兼投部分兼中,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5个。每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本项目前期已完成7个地市的采购,本次仅对绥化(标段一)地市的物业服务进行采购,鸡西(标段二)地市的物业服务已完成采购。
2.3 服务地点:各标段地市分公司指定地点。
2.4 合同签订方式:采取框架+订单模式。
2.5 服务期限:本项目为预估时间,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标段 | 地市 | 具体合同起止期限 |
标段一 | 绥化 | 自合同签订之日-2024年12月31日 |
标段二 | 鸡西 | 自合同签订之日-2024年12月31日 |
2.6 ★本项目设置最高上限折扣,投标人按照每标段管理费费率进行折扣报价,上限折扣为100%,报价折扣精确到整数位,以%形式体现,对于小数点后数字,无论大小,一律舍去,且合同价执行舍去后的折扣。例:80.1%为80%,80.9%为80%,折扣报价超过上限折扣否决其投标。
2.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组织: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控股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写字楼、工业园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机关办公楼等非商业综合物业服务项目,非商业指不含住宅小区、商场、酒店、公寓、餐饮类的物业),业绩的发票累积总金额不低于50万元。
注:
(1)业绩:统计以期间签订的合同对应发票(发票时间自2021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金额为准;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框架合同以订单对应发票为准,发票扫描件体现的发票内容、发票二维码、发票号、开票日期等应清晰可见,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投标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黑龙江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按标段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2日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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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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