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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田东锦鑫至田阳百矿7.5万吨氧化铝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02 22:07:12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2024年田东锦鑫至田阳百矿7.5万吨氧化铝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4-00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_2024年田东锦鑫至田阳百矿7.5万吨氧化铝运输服务项目(二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_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_厂区内仓库(广西百色市田阳区头塘镇新山铝产业示范园经一路)。

2.4项目规模:合计氧化铝运量约7.5万吨,氧化铝为袋装氧化铝。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田东锦鑫至田阳百矿7.5万吨氧化铝运输服务。

2.7服务期限: 暂估150个日历天,预计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止。

2.8项目概算:187.5万元

2.9项目类别: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25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

所有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①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②发票扫描件或资金往来证明(结算单据和银行收款记录);服务数量或服务金额按发票或资金往来证明显示的承运数量或结算金额累计(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4投标人自有营运车辆不低于3辆〔须提供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须显示强制报废时间,若按照国家最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响应人所提供的营运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评审小组有权不予认定;〔备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五条第(十)规定使用年限如下: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8日17时至2024年4月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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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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