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19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西班牙巴辛28MW风光同场光伏扩建项目技术顾问相关服务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约主体为华电新能源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班牙巴辛公司(Elecdey Barchín, S.A.)。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西班牙昆卡省巴辛市境内
2.2 项目规模:约28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提供初稿,具备可研审查条件。
(2)2024年9月15日前配合业主完成可研审查。
(3)2024年9月30日前配合业主,按照可研审查意见完成报告收口,提供终稿。
(4)2024年10月30日前配合业主完成投资决策审查。
(5)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完成环评报告编制。
(6)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配合业主方获取环境行政许可。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6/16-QT-19301 | 西班牙巴辛28MW风光同场光伏扩建项目技术顾问相关服务 |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转化。3.配合业主方开展相关项目所需的全部行政审批、备案、许可办理等前期工作。4.为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满足需求,而进行的勘察、评估、调研等相关工作。5.项目用地策划。6.环评报告编制。7.配合业主方开展项目环评行政许可所需相关工作及资料提供,直至获取项目环境行政许可。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西班牙巴辛28MW风光同场光伏扩建项目技术顾问相关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企业(集团)总部位于中国境内;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且截至开标之日均在有效期内;
9.财务要求:近两年内(2021和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
10.投标单位需提供至少在近5年内(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的境外咨询服务业绩至少1个,有效业绩可包括:投标单位或其执行服务团队(执行服务团队包括分支机构或参控股企业,需提供相应证明)的可研编制业绩(或含土地策划、环评报告编制)或尽职调查工作业绩。各投标人应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页复印件等;
11.投标单位拟投入本服务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2个中国境外的单体容量大于等于28MW的光伏工程、设计、咨询管理经验。投标人须提供设计项目经理或主要设计人的相关证明资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条资质要求(证明文件必须是盖公章的扫描件)。各投标人应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03 08:31到2024-04-10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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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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