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住永盛苑A组团标识标线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住永盛苑A组团标识标线工程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以豫郑郑东房地【2017】357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识标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住永盛苑A组团标识标线工程;
2.2建设地点:京港澳高速辅道东、永昌路南、通商路西;
2.3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19.8万平方米,地下9.2万平方米;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楼栋标识牌、园区地面标识标线、地下车库标识标线、人防标识标线等内容;
2.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3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2年度或2021-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的房屋建筑类标识标线业绩(业绩要求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3.5信誉要求:
(1)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自招标文件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4日至2024年04月11日(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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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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