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工程项目结算决算审计服务预选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能源集团工程项目结算决算审计服务预选招标
招标编号:0310-ZBZX-服务-20240074
招标代理人:
日 期:2024年4月8日
1、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包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01 | 深圳能源集团工程项目结算决算审计服务预选招标 | 具体详见“第八章 工作任务书(技术规范书)” |
备注: |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深圳能源集团工程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决算审计服务承接资格预选招标。工程项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工程、电力配套工程(煤电、气电、风电、光伏、水电),热电联产工程,供热管网或配套工程,燃气场站及管网工程,垃圾焚烧等固废处理发电、环保配套工程,制氢加氢工程,储能工程,充电项目工程等板块。
3、 招标范围(内容):
结算审核、决算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第八章 工作任务书(技术规范书)”的所有内容)。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结算决算审计中介确定方式
第一阶段:招标预选阶段
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根据投标人数量和综合评标情况确定预选中介机构,并发放入围通知书。
入围中介机构向招标人提供《入围中介承诺函》,内容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1-13。
第二阶段:询比价阶段
招标人在入围中介机构中通过询比价方式,确定最终中标服务单位。
服务期内,招标人将根据业务需要和时间安排对工程项目分批组织开展结算决算审计工作。服务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服务单位的履约情况和工作质量,对入围中介进行调整;服务期满或上述全部项目完成后,招标人将再次组织预选招标程序。
6、 服务有效期:自发出入围通知书后的2年。
7、 中介入围规则:
7.1如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入围单位数量少于3家,则重新招标;如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为3家及以上,则根据投标人的评标汇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入围单位及候补入围单位,具体数量如下表所示:
有效投标单位数量 | 入围单位数量 | 候补入围单位数量 |
<3 | 0 | 0 |
3 | 3 | 0 |
4 | 4 | 0 |
5 | 5 | 0 |
6 | 6 | 0 |
7 | 7 | 0 |
8 | 7 | 1 |
≥9 | 7 | 2 |
备注:综合评分低于65分者,不予入围。
7.2本次招标结果仅代表入围中介具备了承接深圳能源集团工程项目结算决算审计服务的资格,具体中标单位将根据第二阶段的询比价结果确定。
7.3 入围中介每次接到招标人报价征询函,必须参与报价。否则,招标人有权暂停或取消其入围中介资格,并增补候补中介或通过重新招标方式增补入围中介。
7.4 入围中介在询比价阶段有可能无法承接到任何结算审核、决算审计项目,相关风险及费用由入围中介自行承担。
7.5 在完成每项结算决算审计工作后,招标人及下属企业按照能源集团《中介机构工作质量评价管理》制度对中介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若中介履约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暂停或取消其入围资格。入围中介资格被取消时,招标人有权增补候补中介或通过重新招标方式增补入围中介。
8、 投标资格要求:
8.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2 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文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3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一项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4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一项电力工程、电力配套工程(煤电、气电、风电、光伏、水电),热电联产工程,供热管网或配套工程,燃气场站及管网工程,垃圾焚烧等固废处理发电、环保配套工程,制氢加氢工程,储能工程,充电项目工程相关板块工程项目结算决算审计的实施案例。本招标项目有效业绩(实施案例)的时间认定以审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下同)。(证明文件:提供结算决算审计业绩汇总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清晰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建设项目类型等评审要素);重要提示:在此项已申报过的业绩将不再纳入商务和技术评分。
8.5 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或分所的投标,分公司或分所须出具总公司或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总公司和分公司、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8.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或者联合方需满足8.1-8.5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11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
11、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1 获取时间:2024年4月8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11.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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