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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物流业务分公司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8 16:47:36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物流业务分公司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物流业务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物流业务分公司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物流业务分公司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JQ-2024-055

  3、项目概述:为提升项目处理能力,需采购电动叉车6台。其中电动叉车3吨1台,电动叉车2吨5台。

  4、招标内容:

  采购电动叉车6台,总预算67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本项目分为1个包别。

  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7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或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许可子项包括叉车。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安徽邮政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范围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

  (8)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时未与他人围标串标,如被查实存在围标串标,自愿接受取消安徽邮政所有招标采购项目投标资格等所有处罚。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限:2024年4月8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4年4月12日下午17:00时。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获取文件所需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文件费回执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210992787@qq.com。

  (3)售价:招标文件1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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