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部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比选采购公告(项目编号:【KRDL】K2-240405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部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有关管理办法,采购方式为校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部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比选采购文件、答疑文件等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部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部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 2021 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4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4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全过程,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采购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采购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15日17时00 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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