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613-246034151639)
1、招标条件
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班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班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是上海市天然气供应的主要气源。公司本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有LNG接收站,浦东新区临港重装备工业区有输气末站。本次班车服务主要内容是接收站、输气末站以及申能洋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员工通勤。
2.2招标范围:
提供日常班车租赁服务及其他临时用车服务,满足公司本部及接收站、输气末站日常通勤等用车需求。
服务时段:2024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境内(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专业从事省(市)际包车客运;
3.3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工作内容进行转包、分包,车辆所属单位均须为投标人所有,无挂靠车辆,并足额购买国家规定的车辆与乘客保险;
3.4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5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9日到2024年4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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