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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渤海地区7座商务车服务通用协议

2024-04-10 14:18:0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环渤海地区7座商务车服务通用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环渤海地区7座商务车服务通用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环渤海地区7座商务车服务通用协议
项目概况
根据环渤海地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各所属单位用车需求,现对环渤海地区7座商务车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详见招标公告异议及投诉联系方式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环渤海地区7座商务车服务通用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5549/01
发标日期
2024年04月10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第五章任务大纲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1+1”的方式执行。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值班车辆服务,租赁车型为7座商务车,服务内容包含车辆和驾驶员服务,北京牌照,预估车辆服务数量约为116辆。
出资比例
/
生产能力
/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资质要求(此项内容需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任意以下之一(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2)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或(3)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4)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3.业绩要求(此项内容需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自 2020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2个合同的车辆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服务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服务验收材料应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 1项完成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 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 1个有效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4.车辆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自有 7座商务车不少于 100辆,且应悬挂北京地区牌照。(证明文件:年检合格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证件中车辆所有人(含分公司)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5.人员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具有 C1及以上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少于 10人。需提供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至 2024年04月17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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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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