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油罐标定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T-ZB00065-2024
一、采购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委托,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油罐标定服务项目(二次)(采购编号:CT-ZB00065-2024)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油罐标定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概况:加油站容积表标定、签认、备案及日常抽检复核工作等,确保在用容积表整体偏差不超过正负千分之二。2024年分公司计划标定240个储油罐,并出具检定证书。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4、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分公司所属需标定240个储油罐的加油站。
5、预算金额:单罐控制在2500元内,总价不超过600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2、投标人应为法定授权的检定计量机构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合作企业,能够出具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的官方检测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需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近年内(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的承诺;(格式自拟)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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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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