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蒙山区域生态治理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
1.招标条件
太原市蒙山区域生态治理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招标项目编号:I1401000278000809001),已由晋源审投字〔2024〕第0002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晋源区政府,招标人为太原市晋源区罗城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蒙山区域内的苗木种植提升修复,苗木种植提升修复区域包含核心区部分生态修复、防火通道生态提升、山体裸露面生态修复及溪流提质,巡护步道生态修复、防火瞭望点生态修复、监测防火配套用房生态修复等;生态治理配套工程中的蒙山区域内的防火通道、防火瞭望点的园建工程、消防队员营房及仓库的园建工程、巡护步道、现有配套提质改造及市政配套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绿化工程及市政工程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经理。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任一单位都可以成为联合体牵头人参与本次投标;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是共同承担招标项目的联营形式的临时性组织,其各方成员的业绩、人员配备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资质能力;
(7)联合体各成员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均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
(8)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4月12日18时30分至2024年4月17日18时3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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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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