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塔筒钢板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1060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塔筒钢板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060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塔筒钢板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材料)
2.3项目概况:本工程新能源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其中包括风电1000MW,光伏200MW。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场址地势东高西低,海拔在1250m~1450m之间,东南方向距达茂旗直线距离约85km。
2.4项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
2.5交货方式:车板交货,供货前一周甲方通知乙方交货地点。(钢板材采用车厢板交货,卸车由塔筒厂家负责,交货地点以包头市区包括固阳县城区范围内为界,超出以上区域的交货由塔筒厂家负责钢材运输到塔筒制造厂,费用由塔筒厂家承担。)
2.6招标范围:
Q420ME 材质钢板,24352.312吨,
Q355NE材质钢板10910.187吨,
Q420NEZ35材质钢板,143.406 吨,
共计35405.905 吨。
材料名称、规格、材质、数量见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至今具有至少1份不少于5000吨的风机塔筒钢板供货业绩(贸易公司或物资公司还需补充提供与本次投标所代理钢材厂家采购的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物资公司还需提供其与本次投标钢材生产厂家合作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材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销售证明或长期代理销售协议等。(需提供相应合同或订单扫描件,至少需包括首页、供货范围页和签字页,且所提供的材料内容能够反映供货数量和产品型号,否则视为无效。)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安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控能力,同时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4月17日9:00至 2024年4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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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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