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17-QT-09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富士康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项目位于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大寨路以北,巡航路以南,华夏大道以东,长安路以西。
2.2 项目规模:
华电富士康郑州分布式能源项目规划建设2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采用2×31.392MW燃机+2台双压余热锅炉+1×4.01MW背压机式汽轮机组+1×12.62MW抽凝式汽轮机组的多轴联合循环机组,总装机容量79.414MW。同步建设脱硝设备及系统、供冷热设备及系统,预留扩建条件。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5月开工至项目双投,暂定2024年12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7/17-QT-09701 | 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 | 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备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应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具有2项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或类似项目整体调试国内投运的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等。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需提供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18 09:00到2024-04-26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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