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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类班车)江苏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扬州科技园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23 15:48:0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招标编号:CHDTDZ118/17-QT-220)

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江苏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扬州科技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邗江河北路88号国电南自科技园。

2.2 项目规模:38000平方米。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物业服务期三年,入场时间以合同签订的实际情况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18/17-QT-2202

江苏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扬州科技园物业管理服务

此项目包含办公楼1栋,厂房3栋,车位:79个,合计38000平方米园区。要求提供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和生产办公场地的清洁卫生及公共秩序维护等服务。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扬州科技园物业管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项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或参数页、签字盖章页】或者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23 16:00到2024-04-30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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