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远程视频面谈面签系统开发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采购-022 | 招标编码:无 |
开标时间:2024-5-15 |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 |
资金来源:其它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委托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就远程视频面谈面签系统开发项目(采购项目编号:2024采购-022)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招标内容:远程视频面谈面签系统开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需求分析、原型设计、数据库设计、功能和接口开发、系统集成测试、接口测试、联调、培训、推广、技术支持等内容。同时需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求完成与总行(所在地北京)各系统对接,互联网系统需部署至总行云托管平台。
1.2规模:远程视频面谈面签系统开发项目。
1.3范围:远程视频面谈面签系统开发项目(2024采购-022)。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完成开发、部署、测试及上线工作。维保期限为1年,以验收完毕后开始算维保期。(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以“标段”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标段”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本项目/标段(□不设置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1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3.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3.4.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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