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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电衢州常山新昌100MW光伏发电项目事故总信号子站等涉网设备招标公告

2024-04-26 16:16:03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招标编号:CHDTDZ046/16-SB-03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浙江华电衢州常山新昌100MW光伏发电项目事故总信号子站等涉网设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浙江常山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装机容量1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6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SB-03601

事故总信号子站等涉网设备

功率预测系统硬件设备、光功率预测系统软件及售后服务工作、实时气象数据采集系统、相量测量装置、调度数据网接入设备及二次防护设备屏、通信设备、事故总信号子站、有功无功控制系统、II区新能源网关机、时钟及抗干扰装置、电能量采集系统、电能质量在线监测以及相关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事故总信号子站等涉网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5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发电厂(或电站)事故总信号子站的投运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或供货清单页、签字盖章页、投运证明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4-26 16:30到2024-05-09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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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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