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供电设备及部件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4-3-23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本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供电设备及部件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供电设备及部件购置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货。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供货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2.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4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
3.2.5其他条件:无
3.2.6代理商投标的其他要求: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代理商)递交投标文件,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设备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及以上均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0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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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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