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电气三维虚拟仿真系统建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4-1-260)
项目所在地区:全国各电厂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电气三维虚拟仿真系统建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全国各电厂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电气三维虚拟仿真系统建模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全国各电厂
2.5 服 务 期: 暂定订单之日起90天内完成,具体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以现场具备调试条件和实际需求为准。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招标文件载明的数量为预估量,而非承诺,投标人承诺了解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单价不调整,根据合同要求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电力系统仿真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20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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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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