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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儿童康复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8 18:02:1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项目公告


磋商邀请

本项目韶关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儿童康复服务已由韶关市社会福利院批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韶关市社会福利院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磋商。如参加磋商,请注意如下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4-06-04F-2024-D-E08406 

1.2项目名称:韶关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儿童康复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项目预算:750000.00元(含税)

1.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采购需求:

1.6.1标的内容:韶关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儿童康复服务。

1.6.2标的数量: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40429日至20240508,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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