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8/21-QT-007)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项目上海区域7家单位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整改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下属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新能源有限公司等7个项目单位,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上海市。
2.2 项目规模:华电上海公司下属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华电奉贤热电有限公司、上海华电集科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崇明华电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需开展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整改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38/21-QT-00701 | 上海区域7家单位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整改项目 | 华电上海公司下属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华电奉贤热电有限公司、上海华电集科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崇明华电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需开展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整改项目 | 200元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上海区域7家单位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整改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国内集中式新能源或重型燃机发电企业或燃气分布式企业1个及以上并网电厂调度数据网设备安装调试方面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首页、主要内容范围页、盖章签字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29 14:00到2024-05-09 18: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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