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突泉县六户镇巨力村和永安镇靠山村、哈拉沁村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2024]其他(公开)0032号
一、招标条件
兴安盟突泉县六户镇巨力村和永安镇靠山村、哈拉沁村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二次)实施方案由兴安盟农牧局,兴农牧发〔2024〕125号批复,项目建设单位为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为增发国债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万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安盟突泉县六户镇巨力村和永安镇靠山村、哈拉沁村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二次)。
2.建设地点:项目涉及2个镇、3个村共5000亩,具体为六户镇巨力村717亩、永安镇靠山村1123亩、永安镇哈拉沁村3160亩。
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及建设地点 | 投资金额 (元) |
S1522000732001474001001 | 兴安盟突泉县六户镇巨力村和永安镇靠山村、哈拉沁村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电标一标) | 靠山村、巨力村 | 2240000.00元 |
4.招标控制价:兴安盟突泉县六户镇巨力村和永安镇靠山村、哈拉沁村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电标一标):2240000.00元
5.施工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兴安盟突泉县六户镇巨力村和永安镇靠山村、哈拉沁村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电标一标):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并按照规定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1名、材料员1名、质检员1名、资料员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施工期间要求全部在场;
3.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查询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具体步骤:裁判文书网主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对单位行贿罪,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为了保证按时完成工程,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评标委员会将按开、评标顺序依次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已在兴安盟突泉县六户镇巨力村和永安镇靠山村、哈拉沁村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水标一标)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本标段将不再被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0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05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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