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清水河县城段排水防涝工程二标段
资格预审公告
和政县清水河县城段排水防涝工程已由和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政县清水河县城段排水防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发改[2023]286号)及《和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政县清水河县城段排水防涝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和发改[2024]50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和政县清水河县城段排水防涝工程二标段
2、建设单位:和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和政县
4、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和地方自筹
5、概算投资:项目概算投资5145.55万元,工程费用4367.18万元,其中二标段2328.98万元。
6、主要建设内容:工程位于和政县清水河县城段,分为4段,分别为上新村段、下新村段、张家庄段、前川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河道治理2215m(其中:甘沟626.20m,卜家沟552.60m,清水河1036.20m),共修建护岸1532.94m,修建固床工27座,鱼鳞堰1座,疏浚河道1696.70m,新建和改建栏杆 4200m。
(2)上新村段改造应急抢险道路路线总长545.928m,道路路面宽度4.50m,新建人行步道545.928m,宽度1.50m,配套通信、照明工程;张家庄段新建应急抢险道路路线总长280m,改造应急抢险道路路线总长630.686m,道路路面宽度4.50m,配套照明工程。
(3)上新村段新建DN400污水管网560m,DN300预留管50m,改造DN200雨水口连接管80m;张家庄段新建DN400污水管网1208m,新建DN300污水管网1310m,新建DN400雨水管网832m,300x300排水边沟1300m,沥青路面恢复3250m。
(4)新建生态绿地5处,张家庄段3处,前川段2处。张家庄生态绿地一建设用地面积8235㎡,铺装面积3933㎡,绿化面积5075㎡,91.64㎡公厕一座;张家庄生态绿地二建设用地面积1923.01㎡,绿化面积1624.18㎡,人行步道215.71㎡,木栈道67.20㎡,成品凉亭一座;张家庄生态绿地三建设用地面积6086.87㎡,绿化面积 4814.28㎡,人行步道486.19㎡,木栈道486.19㎡,成品凉亭2座,87㎡公厕一座。前川段生态绿地一建设用地面积2277.55㎡,绿化面积1899.20㎡,人行步道378.35㎡;前川段生态绿地二建设用地面积 1173.44㎡,绿化面积 949.98㎡,人行步道 159.46㎡,木栈道 48㎡。
(5)上新村段新建植草护坡177.59m,新建挡土墙234.15m;下新村段新建台阶式绿地396.57m,新建护坡356.45m;张家庄段新建植草护坡533.24m;前川段新建方格型植物护坡323.59m。
7、计划工期:380日历天(含冬休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1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
(1)上新村段:拆除并新建护栏1220m,修建固床工10座,河道疏浚2639.81m³;改造应急抢险道路总长545.928m,道路路面宽度4.5m,新建人行步道545.928m,宽度1.5m;新建污水管网560m,雨水口连接管改造80m;新建通信管线570m,路灯20套;新建植草护坡177.59m,新建挡土墙234.15m。
(2)张家庄段:拆除并新建护栏875m,改建堤防176.84m,修建固床工7座,河道疏浚1576.74m³;新建应急抢险道路总长280m,改造应急抢险道路总长630.686m,道路路面宽度4.5m;新建DN400污水管网1208m,新建DN300污水管网1310m,新建DN400雨水管网832m,300×300排水边沟1300m,沥青路面恢复3250㎡;新建路灯36套,新建植草护坡533.24m;新建生态绿地3处,张家庄生态绿地一建设用地面积8235㎡,铺装面积3933㎡,绿化面积5075㎡,91.64㎡公厕一座;张家庄生态绿地二建设用地面积1923.01㎡,绿化面积1624.18㎡,人行步道215.71㎡,木栈道67.2㎡,成品凉亭一座;张家庄生态绿地三建设用地面积6086.87㎡,绿化面积4814.28㎡,人行步道486.19㎡,木栈道486.19㎡,成品凉亭2座,87㎡公厕一座。
(3)前川段:新建堤防117.32m,拆除并新建护栏927m,桥底新建混凝土护坡60.77m;新建方格型植物护坡323.59m;新建生态绿地两处,前川段生态绿地一建设用地面积2277.55㎡,绿化面积1899.20㎡,人行步道378.35㎡;前川段生态绿地二建设用地面积1173.44㎡,绿化面积949.98㎡,人行步道159.46㎡,木栈道48㎡。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所有标段申请人须具备: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师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的门户网站查询。
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8、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0、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9日20时 00分至2024年 5 月4日 20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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